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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丙烯酸钠水溶液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5 9:48:39     点击: ( 39 )

机构名称

江苏赛福特安全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苏-015

项目名称

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丙烯酸钠水溶液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规模

吨丙烯酸钠水溶液8000/年

行业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5.7.8-2025.11.30

项目类别

安全评价

报告提交日期

2025.11.3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报告审核人

冯汝祥

吴靖

浦春华

左敏龙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专业

承担的主要工作

冯汝祥

冯汝祥

化工工艺

报告编制人

戚涛

戚涛

电气

项目成员

梁战胜

梁战胜

自动化

项目成员

朱灏

朱灏

化工机械

项目成员

浦春华

浦春华

化工工艺

项目成员

郑云飞

郑云飞

安全

项目成员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冯汝祥戚涛梁战胜冯汝祥浦春华郑云飞

20257月现场勘查及收集资料

现场勘查照片

 

 

 

 

 

 

全评价项目简介

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原名“长兴化学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公司名称变更, 以下简称“长兴特殊材料”)隶属长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材料事业部,由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江苏省常熟市碧溪街道兴港路15-1号,占地面积61960m2。企业法人代表:李红涛,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光固化涂料材料(特殊单体、齐聚物)的开发、生产、销售。

长兴特殊材料年产41970吨高性能光固化涂料材料及780吨硅化学产品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年产23860吨高性能光固化涂料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期工程年产17680吨高性能光固化涂料材料(取消430吨多元醇和780吨硅化学产品)于2022年5月23日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年产7445吨(5000吨新增及2445吨配方调整)高性能光固化涂料材料、副产品2500吨粗碱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2月通过安全竣工验收。年产27080吨高性能光固化涂料材料、2748吨副产品粗碱扩建及3612吨副产品粗碱改造(淘汰副产品硫酸钠1149.11吨、硫代硫酸钠2462.9吨)项目于2025年7月开始进行试生产。企业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E00811],许可范围:丙烯酸酯聚合物类胶粘剂2445吨/年、聚氨酯树脂1000吨/年,有效期至2026年8月8日。

特殊单体在生产过程中和工序会产生大量的制程中水(采用氢氧化钠中和未反应的丙烯酸而产生的含丙烯酸钠的水溶液),目前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将制程中水浓缩后送入钠盐炉焚烧。但是实际上制程中水中含有大量的丙烯酸钠,具有较大的可利用价值,可通过进一步纯化、浓缩,成为高浓度的丙烯酸钠水溶液。丙烯酸钠是聚丙烯酸钠型分散剂和增稠剂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根据市场调研,2024年国产PAAS分散剂(即聚丙烯酸钠型分散剂)售价可达‌4000元/吨‌,其凭借‌可调控的分子结构与功能基团‌,在分散/增稠领域不可替代,尤其在环保水处理、高端个人护理及智能农业中的渗透深度将持续扩大。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996万元人民币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利用特殊单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程中水制备丙烯酸钠水溶液,生产的丙烯酸钠水溶液主要用于聚丙烯酸钠型分散剂、增稠剂等的合成原料,从而实现制程中水再利用,提高厂区资源利用率。技改项目(即本次申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5年4月8日取得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常开管投备[2025]131号),项目代码为2504-320545-89-02-718325,项目名称为“年产8000吨丙烯酸钠水溶液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建筑面积,充分利用现有厂区内土地和建筑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购置中和静置槽和丙烯酸钠水中间槽等设备16台(套),依托现有三效蒸发器等设备对现有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二)及钠盐炉区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丙烯酸钠水溶液生产线,形成年产丙烯酸钠水溶液8000吨。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丙烯酸(序号:145)、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柴油(序号:1674)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中的危化品。

本项目产品为丙烯酸钠水溶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领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以本项目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所涉及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有原料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25年取消重大危险源,核销文件见附件。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丙烯酸。

本项目利旧的丙烯酸储罐、以及利旧的生产辅房(仓库一)、仓库四属于危险储存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 [2003]142号) 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令52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可燃性粉尘及粉尘爆炸性危险作业场所。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丙烯酸易燃液体,其泄漏后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本项目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规定的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精细化工企业防火间距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苏应急函[2020]129号):“企业原有厂房、仓库或储罐设计符合当时标准规范要求,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硝化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可利用原有厂房、仓库或储罐进行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或硝化化工工艺的技术改造,新增装置及设施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利旧改造的厂房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硝化危险化工工艺。所以本项目利旧建筑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二)、仓库三、仓库四、钠盐炉区、垃圾房等按照原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合规性分析,同时采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进行复核。利旧的槽车灌装平台原设计标准为《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利旧的生产辅房(仓库一)防火间距采用原设计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分析,同时采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进行复核。

本项目位于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内,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下简称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符合该文件要求。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着火灾、爆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次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订)以及《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的要求,本项目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许可审查。

受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赛福特安全评价认证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考察和调研,召开了相关人员的座谈会,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仔细的分析、研究,对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分析、评价和定量评价,编制完成了《 长兴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丙烯酸钠水溶液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