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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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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江苏赛福特安全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苏)-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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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评价 |
项目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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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轻工项目 |
合同期限 |
2023.03.22-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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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日期 |
2023.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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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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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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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国 |
冯汝祥 |
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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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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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宗忠、戴梦程、陈彬 |
戴宗忠、戴梦程、陈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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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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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国 |
戚明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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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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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汝祥、蔡建国 |
2023年6月;现场勘查及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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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一、企业设立情况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葆药业”)成立于1989年08月08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常熟市碧溪新区迎宾路19号,法定代表人为蒋建龙。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销售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共计85人,已设置安环工程部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已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蒋建龙;专职安全管理员:吴明,兼职安全员:缪文斌、龙朝兴。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AQBWEⅢ1644。本报告为企业的第一次安全评价报告。 三、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分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华葆药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为柴油(序号:1674),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苯(序号:49)、苯酚(序号:60)、吡啶(序号:98)、丙酮(序号:137)、2-丁酮(序号236:)、二氯甲烷(序号:541)、高氯酸(序号:798)、高锰酸钾(序号:813)、甲醇(序号:1022)、硫酸(序号:1302)、氢氧化钾(序号:1667)、氢氧化钠(序号:1669)、三氯甲烷(序号:1852)、三氧化二砷(序号:1912)、水杨醛(序号:2013)、硝酸(序号:2285)、盐酸(序号:2507)、乙腈(序号:2622)、乙醚(序号:2625)、乙酸(序号:2630)、乙酸酐(序号:2634)、正丁醇(序号:2761)、重铬酸钾(序号:2817)、异丙醇(序号:111);涉及剧毒化学品为三氧化二砷(序号:1912)。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发布,第703号修订),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为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2-丁酮;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涉及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硝酸、重铬酸钾、高锰酸钾、高氯酸;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52号令)辨识,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涉及的高毒物品为苯。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甲醇为实验室试剂,属于试剂类产品,因此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辨识,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 2)“两重点一重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企业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苯、甲醇、苯酚、三氯甲烷、乙醚。 四、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高处坠落、坍塌等危险因素;存在噪声危害、低温冻伤、高温危害、腐蚀等有害因素。 企业不涉及可燃粉尘,无爆炸性粉尘环境。不涉及液氨制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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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无 |